所以,和她一起做饭的宋梅,就诡异的发现,奶奶不仅一脸桃色,还满脸“甜蜜”……
晕死,这个死老太婆该不会是有啥大病吧?
“奶奶,难道我们就这样被她拿捏住了?”宋梅试探般的拱火。
但谁知,死老太婆今天打定了主意不配合。
“嘘…别胡说,你那脸不疼了?还想被打?”
“我……”
宋梅的脸现在还是肿的,老太婆哪壶不开提哪壶,她心里顿时连她也恨上了。
不站她这边,还不能帮她,她还要这个奶奶何用?
“最近消停点,别惹她,不然我和你爸也护不住你。”
宋梅一听,气的拉下了脸,呵……老不死的,滚!
今晚,注定很多人睡的不安稳……
宋祥在自己专用的书房看会书后,今晚就想早点回房间。
不知为何,刘彩凤今天突然转变的态度让他有点不踏实。
他现在不能和她撕破脸,更不能离婚。
光是京城的这一套大院子,就不是他能买得起的。
何况,这十年,她的确把孩子照顾的很好。
不仅让他没了后顾之忧,生活的也很安逸,很顺风顺水。
最主要的是,崔母虽然不在学校了,但她的人脉还在。
若是让他们知道,他和刘彩凤离了婚,定会说他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。
别说升迁了,能不能让他在学校待下去都是问题。
这样一想,他就越是觉得需要哄好刘彩凤了。
把她哄好,让她死心塌地的给他养着孩子,养着一大家子。
他照样过着自己的逍遥日子,何乐而不为?
等孩子都成家立业了,他也站稳脚跟了。
不需要她了,再慢慢冷落她,甚至寻个错处,把她休了都是水到渠成的事,不能急于这一时。
可是想的很好的宋祥,当推房门时,竟然发现,推不动,房门在里面锁上了?
刘彩凤没给她留门?怎么可能?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。
“彩凤,开门……”
“我这两天身上不利索,别影响了你休息,你最近去书房睡吧。”
刘彩凤的声音从里面传来,听不出喜怒。
宋祥皱了皱眉,书房的确有床,以前每次他和王寡妇解决完…
不想再碰刘彩凤时,就会以要备课,写教案为由,睡在那里。
可今天,刘彩凤越是这样,他越是想进屋睡觉。
“来小日子了啊?我给你揉揉肚子,会舒服点,你先开门,让我进去…”
“没来小日子,是昨天被你妈推倒,摔的头一首疼。所以,你别来吵我了,让我好好清静清静。”
被她这么一说,宋祥知道,她这是还在生昨天他妈的气呢。
呵,难怪今天像换了个人似的,真是矫情!
“行,那我不烦你了,有事就喊我,你好好休息休息吧。”
在门口站了一会,没等待里面的回应,他就悻悻的离开了。
刘彩凤在听到他离开的脚步时,则是松了口气。
这个恶心的男人,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让他碰她。
王大菊那边,今晚也睡得不踏实……
“老头子,睡了吗?”
“有屁就放!”
王大菊在黑夜里瘪了瘪嘴,难怪人家刘彩凤说是跟他们学的呢。
这个老头子,实在是不怎么地,和他比起来,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。
“我想……我们要不要回去算了,在这还得看儿媳妇脸色……”
“放屁,老子是来享福的,老子才不回去。看儿媳妇脸色?那是你这个婆婆没本事。
你若是能拿捏住她,怎么会让她跑到你头上作威作福。废物,你还能干点什么?
来日方长,难道你就这样认输了?要是你就这点本事,那也活该你被儿媳妇欺负。
反正你若是立不起来,以后的家务活就都是你干,你休想指使我做什么。睡觉!”
宋二狗转身不再搭理老婆子,反正他才不会回去。
村里人都知道,他儿子有出息了,要接他在城里享福。
若他就这样,被灰溜溜的赶回去了,那他这张老脸还要不要了?
何况,在这多好啊,在这不用累死累活的下地干活,还能吃的好,住的好。
王大菊气愤又无奈,从嫁给他开始,他就这么一副狗得行。
在外胆小怯懦,好吃懒做。在家自私冷漠,贪图享乐。
轻则对她不理不睬,重则对她轻漫怒骂,大打出手。
她看不起他,却又怕他。大概,这也是她为什么能心甘情愿,沦陷在他大哥怀里的原因吧。
第二天一大早,王大菊就自觉的起来做好了早饭。
刘彩凤吃完,没像以往一样刷锅洗碗后才会离开。
而是吃完后,首接就走了。王大菊也只敢看着她的背影干瞪眼,小声嘀咕着,却不敢指使她。
刘彩凤在国营食品厂上班,这里的工作不仅轻松,工资高,福利待遇也很好。
加上她以前的积蓄,娘家给的嫁妆,崔家父母给的贴补,所以,她才能养活的了崔家那一大家子。
不仅如此,愚蠢的她,上辈子还把这么好的工作给了老大宋光的媳妇接班。
而她自己,从此就开始了寄人篱下,伺候一家子的老妈子的生活。
上辈子的账慢慢算吧,她一定要让他们把欠她的,全还回来。
午休时间,她去食堂吃了饭,没有回宿舍休息,而是去找了一个人……
她来到市人民医院,找到张胜利,张叔。
他是父亲关系最好的一个好朋友,两年后,也是己经升为院长的他,积极为父母平反,把他们重新调了回来。
而懂医术的父母,在下放期间,就算身体偶有不适,就算没有就医资格…
他们也能就地取材,找到可以对症的草药,自己医治疾病。
并且他们下放的地方,不是极寒的大东北,而是去了西南。
所以,他们比崔家父母的情况好很多。回来后,身体虽然也有些影响,但也还算康健。
所以,目前,刘彩凤虽然对他们也挂念,但还是选择了先让浩然去照顾崔家父母。
她找张叔说明来意,主要就是想让他帮忙开一些风寒感冒,咳嗽发烧的药,让浩然带过去。
这样,至少崔父应该不会再因为一场风寒,高烧不退,而撒手人寰了吧。
张叔很爽快的就答应了,并且对她让儿子下乡的决定,很赞同。
看着眼前的女子,张胜利也不禁感慨:
这丫头第一次结婚时,他也是参加了的。那时候看着郎才女貌的一对新人,大家都送上了百年好合的祝福。
可谁曾想,短短几年的时间,崔家就家破儿亡,她也落了个不得不改嫁的局面。
如今也不过三十多岁的年纪,看着己经是满目的沧桑。
唉……是世事无常,是造化弄人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