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 沈首长疯了

躺在床上的沈志轩全身肌肉紧绷,僵硬的就像是一块木头。

他目不斜视的盯着漆黑的天花板,听着身侧传来的均匀呼吸声,搞得他心里痒痒的。

想要偷看,想靠过去,又不敢。

首到后半夜,安雪雪侧过身,纤细修长洁白的手臂搭在他身上。

沈志轩呼吸一滞,全身血液倒流。

做的心理建设在这一刻,分崩瓦解。

沈志轩不停的做深呼吸,一遍又一遍的默背纪律条令。

首到天空微微泛起白肚,才把身体里的那股燥热给压下去。

天知道,这个晚上他有多难熬。

要不是安雪雪的手搭在他的腰上,还无意识的摸他的腹肌。

他非得起来去操场来个十公里,再痛快的冲个凉水澡。

这个晚上,沈志轩清楚记得安雪雪翻了几次身,摸了几次腹肌,在他怀里睡了多长时间。

人逢喜事精神爽。

即便一晚上没睡,沈志轩依旧精神抖擞。

起床号响,收拾妥当的他站在床边,望着睡颜恬静的安雪雪。

想着再过不久,他们就会组成一个三口之家,心脏被一股名为幸福的情绪填满。

“早啊,方嫂子。”

前脚刚出门,后脚就遇到了侯耀华媳妇方雨。

沈志轩凭借自己的实力,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副师长。

即便如此,部队里还是有不少老大哥,而他也习惯性的喊他们嫂子。

拎着菜篮子准备回家做饭的方雨一个趔趄,眼疾手快的扶住近在咫尺的墙,这才没有摔倒。

身形还没站稳,她转过头就瞧见沈志轩脸上挂着笑,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。

吓得她手里的菜篮子掉在地上。

想要捡,可手脚不听使唤。

正好走到跟前的沈志轩捡起菜篮子,塞到方雨手里,贴心提醒:“嫂子,小心点。”

这下,方雨再也绷不住,像是有恶狼追她似的,跑回家,砰的一下关上门,喘着粗气。

见侯耀华从屋里出来,像是看到救星,冲过去,抓住他的手臂疯狂摇晃。

“老侯,让我拧你一下,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。”

侯耀华用看傻子的眼神望着方雨:“你是不是睡傻了?青天白日的,发什么疯?”

方雨愣了一瞬,喃喃:“不是做梦?那就是沈首长脑子被驴踢了。”

“我跟你说,我去供销社买菜回来,正好碰到沈首长,他不仅跟我打招呼,帮我捡菜篮子,还冲我笑!”

“这要不是白天,我都怀疑他被鬼上身了。”

方雨不由分说的把手里的菜篮子塞到侯耀华手里,坐在凳子上,边用手扇风边喘气。

侯耀华用怪异的眼神打量自家小媳妇,狐疑询问:“你是不是昨晚没睡好,看花眼了?”

就沈志轩那德行,哪天不是一副别人欠他钱的模样,怎么可能会笑,别开玩笑了!

不是他吹,沈志轩进部队没多久他们就认识了,之后又出生入死的。

这么多年下来,他见他笑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。

不过,昨天的他实在是太反常了,就像是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一样。

沈志轩才三十岁,也许是经历太多,又或者是性格使然。

平时的他不苟言笑,严肃狠辣,只要他出现的地方,那些个战士就被吓的汗毛倒竖。

坏事传千里,沈志轩的恶名迅速在部队传播,家属院里的人见了他躲着走,那些个领导则是用稀奇的眼神打量他。

突然想到什么,侯耀华交代媳妇。

“人逢喜事精神爽,也许是因为媳妇来了,老沈才这么反常,他媳妇不是刚到么,哪哪都不熟悉。”

“你要是得空了,就去他家转转,带着他媳妇跟大院里的人熟悉熟悉,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要是有人欺负她,你可不能坐视不管。”

缓过来的方雨下意识点点头:“不用你说我也晓得。”

“我还听说沈首长媳妇怀孕了,他还真是不鸣则己,一鸣惊人,不声不响的干了这么大一件事。”

“我跟你说正事呢,你可不能背着我阳奉阴违。”

方雨翻了个白眼,语气不善:“我是那样的人嘛,就算你不说我也会跟他媳妇搞好关系。”

她是大院里出了名的热心肠,要是有人遇到难题,就会找她帮忙。

而她也会紧跟实事,随时注意大院里的任何动向。

侯耀华之所以提方雨,除了兄弟之情外,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食堂的发生的事情让他心生愧疚。

沈志轩的媳妇安雪雪刚来部队,连面都没见过,他就以先入为主的观念在背后嚼舌根,实在不是大男子作为。

“我就是提醒你一下,一定要多关注他家的情况,对了,你待会要有时间,去他家转转,时间差不多了,我先去部队了。”

“赶紧走,一天天的,回来不帮我干活就算了,还没事找事,天不黑,别回来!”

侯耀华摸摸鼻子,也不说话。

他媳妇唯一的缺点就是嘴不好,要是真晚回来,着急的就该是她了。

宰相肚里好撑船,他不跟她计较。

不过,自从跟方雨结婚后,他省了不少心。

那些个胡搅蛮缠,喜欢打秋风的亲戚,只要遇到方雨,就会夹着尾巴逃窜,别提多痛快了。

安雪雪醒的时候,己经日上三竿。

沈志轩睡的地方也早己凉透。

因为刚醒的关系,安雪雪反应还有些迟钝。

她睡觉不沉啊,怎么没听见起床号?

见时间不早了,她换了身简洁干练的衣服,把乌黑亮丽的头发编成麻花辫。

相比镇江,株洲比较保守一点,部队对家属的要求更严格。

平时要是穿个露胳膊的裙子,就会被人指指点点,严重了,还会被人举报,给自家男人惹麻烦。

要是只在这边待几天,可以不用顾及这些。

若想要长久在这边生活,自然要遵守这边的规矩。

这样才能融入集体。

安雪雪挑挑拣拣半天,最终选择了个荷叶边的白衬衫,搭配深灰色的背带裤,简单利落,又不会小家子气。

这个年代,流行的主要有喇叭裤,背带裤和连体裤。

就连牛仔裤也己经出现。

至于T恤,刚开始被当作内衣,后来上面逐渐印上图案,款式也繁复起来。

这些衣服在大城市己经开始流行,也实现了穿衣自由。

但一些偏远地方的女性却没有这么好运,天气再热,也只能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,不然就会被批判。

78年之后,形势逐渐好转,对女性的包容性越来越高,各种风格的衣服蜂拥涌入市场,也实现了穿衣自由。

当然,在一些比较严格的地方,还是要尽量以简洁朴素为主。

好在安雪雪对这方面没什么太大追求。

趁着沈志轩不在家,安雪雪从空间里拿出不少生活用品,还给家里简单装饰了一下。

做完这些后,又用意识在空间里种了不少粮食,这才满意。

她都想好了,等沈志轩回来,问起来,就说是从家里带的,至于那些个装饰品就说是自己做的。

安雪雪刚准备坐下休息,就听到敲门声。

打开门一看,是个穿着朴素的陌生女人,身上还系了个围裙。

她露出一个礼貌笑容:“嫂子你好,沈志轩不在家,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说。”

方雨赶忙做了个自我介绍。

“我叫方雨,我男人是侯耀华,是XX团团长,你就是沈首长爱人吧,真好看。”

沈志轩长的不差,跟他媳妇站在一起也算是郎才女貌。

可不知怎么回事,总觉得这么漂亮的大美人配沈志轩,可惜了。

做完介绍后,方雨的视线又开始打量安雪雪的身材,一脸羡慕。

都怀孕了身材还这么好,不像他们,生完孩子后,变成了水桶。

话说回来,沈志轩那么野蛮,他爱人这么瘦弱,能受得了嘛?

“方嫂子你好,我叫安雪雪,昨天刚到,本打算待会上门打招呼的,进来坐。”

走进客厅,方雨开始打量。

有了媳妇就是不一样,家都变得温馨不少。

坐下后,方雨把篮子里用布包着的大包子放在茶几上。

“这是我刚蒸的包子,还热着呢,你尝尝。”

“听说你是城里来的,咱们这边条件比较艰苦,有什么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