误会己经解除。
按理来说,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安雪雪和沈志轩只需要好好培养感情就行。
安雪雪却觉得沈志轩太紧张了,搞得她非常不自在。
她想把话说清楚,正常相处就行。
安雪雪勾起灿烂笑容,拍了拍身边的位置,示意沈志轩坐过来。
沈志轩呼吸一窒,迈着僵硬的步伐走过去,随即坐下。
独属于安雪雪的芳香似有若无的传到鼻腔里,让他的心脏跳动的愈发厉害。
觉得身体里那好不容易熄灭的火焰再次燃烧,原本放松的肌肉再次紧绷。
安雪雪歪着头,望着身旁的男人,视线从他那张俊美的脸庞逐渐落到胸部,最后定格在腹部。
肌肉在军装的衬托下,愈发明显。
尤其是那在外的手臂上的青筋,一跳一跳的,一看就知道很有力量。
那超大块胸肌,再搭配上那完美的八块腹肌,实在是太完美了。
安雪雪不由幻想,如果沈志轩穿上白衬衫,又或者是那种薄纱款的那种禁欲十足的衣服,该有多勾人。
想到那个画面,安雪雪咽了口口水,看沈志轩的眼神愈发灼热。
那个画面虽然好看,在她看来,什么衣服都没有这身笔挺的军绿色军装好看。
这身看久了,就想要看别的,就是不知道等以后两人熟悉了,他会不会满足她这些难以启齿的小爱好。
咳咳!
安雪雪收回视线,轻咳两声,掩盖自己的心虚。
沈志轩是军人,最看重的就是纪律作风。
再者,现在是严打的关键时候,要是让他知道这些想法,说不定会被好好教训一顿。
不知道安雪雪所思所想的沈志轩见媳妇一首咳嗽,以为她渴了,赶紧倒了杯水。
“好端端的,怎么咳嗽的这么厉害,赶紧喝点水压压。”
“我待会去供销社买肉、鸡蛋和红糖,给你补身体,你有没有想吃的东西,告诉我,我给你买。”
尽管两人没见过几面,安雪雪的家境摆在那里,是家里的金枝玉叶,没吃过半点苦。
老人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。
在他看来,既然嫁给了自己,自然是要宠着她,不让她受一丁点委屈。
所以,以后他得尽量回来早点,打扫卫生,洗衣做饭。
除了这些,沈志轩觉得还得纠正一下自己的思想。
安雪雪是他媳妇,不是手底下的兵,不能用对付兵的态度对付她。
看来,还得抽空跟郑国栋谈谈心,看看他平时怎么跟媳妇相处的。
“我虽然怀了你的孩子,但有些话,我觉得还是提前说清楚比较好。”
沈志轩心里咯噔一下,条件反射地站起来。
他本来想跪的,想起来自己穿的是军装,就半蹲在安雪雪面前,漆黑如墨的眸子中带着委屈。
喉结滚动,他盯着安雪雪看了好半晌,下定决定,富有磁性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恳求。
“你愿意嫁给我,还给我生孩子,是我的福气。”
“但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,如果你实在看不上我,等孩子出生后,我..我愿意放你自由。”
要是让沈志轩的下属看到他现在的样子,肯定会惊掉下巴。
可他一点也不在乎。
只要媳妇愿意留下来,脸面,男子气概、名声什么的他通通可以不要。
只要足够真诚,有足够的勇气,吃上肉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。
安雪雪眨了眨眼,歪着脑袋,笑意盈盈:“我什么时候说要跟你离婚了?”
沈志轩愣住了,幽深的眸中染上了迷茫,随即又全都转化成兴奋。
只要不离婚,她说什么他都答应。
沈志轩刚准备说话,安雪雪又开口了。
“怀孕之后,我想了很多,才终于下定决定来随军,虽然我有钱,可以给孩子优渥生活,但有些东西,不是金钱能买到的,我想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。”
沈志轩懵了,半天说不出一个字。
“你是不是在想,等孩子出生后,就跟我离婚,找个更年轻漂亮的?”
“要真是这样,我宁愿自己受点罪,把孩子抚养。”
有后妈就有后爸。
一想到自己十月怀胎拼命生下的孩子,吃不饱饭,还有干不完的活,心里就很难受。
沈志轩竖起三根手指头,一本正经:“我发誓,从今往后,我不会再说那两个字。”
他有些飘飘然,今天是个好日子,好事一件接着一件。
媳妇来部队,是来跟他好好过日子的。
不是离婚的!
结婚到现在,两人见面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。
就是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很高兴。
想要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全都捧到她面前。
要是安雪雪知道他的想法,一定会说沈志轩是熏心。
毕竟,美好的事物,没有人不喜欢。
转念一想,文工团的女同志,没有不漂亮的。
而沈志轩对她的感情,与其说是一见钟情,还不如说是责任心在作祟。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安雪雪故意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,又想到什么,正经起来,再次打预防针。
“你以后要是遇到喜欢的姑娘,或者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,一定要跟我说,我会......”
“不会,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。”
安雪雪点点头,不再说话。
沈志轩松了口气,站起来看了眼时间。
“到饭点了,你今天先讲究吃食堂的饭,你有没有想吃的?”
部队发的饭票,他每个月都能省一半。
可他觉得不够,打算跟自己的好兄弟借点。
媳妇怀孕了,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,肯定要吃最好的。
“什么都可以,你看着买吧。”
安雪雪伸了个懒腰,随即斜躺在床上,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。
沈志轩看呆了。
眼前这个比天险还要漂亮的人,是他媳妇!
好不真实!
像是在做梦!
跟安雪雪说了大致回来的时间后,沈志轩飞奔去食堂。
部队所在的地方条件艰苦,但也早早通上了电。
唯一不好的是有时间限制,起床号响,开始供电,熄灯号响,断电。
为了方便,家属院里的每家每户都会准备煤油灯或者蜡烛。
还有些家属是从乡下来的,为了省点钱,会在熄灯号吹响之前,上床休息。
要是某天晚了,就会借着月光找东西。
特别是一些老人,觉得自己省点,就是为部队,为国家做贡献。
拥有现代思想的安雪雪可不这么认为。
苦了谁都不能苦自己,该用电的时候就要用。
“老沈,听说你要当爹了,你啥时候结的婚?怎么没听你提起过?你有没有把我们当兄弟?”
部队有严格的纪律,在警备时候,绝对不允许插科打诨。
但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
沈志轩是靠自己的实力,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。
虽然成了领导,但他并没有忘记初心,跟那些在战场上打拼过的战友的关系依旧很好。
在见面的时候,如果不是特别紧急的事情,又或者正事说完之后,就会闲聊几句。
跟沈志轩说话的这个,也是沈志轩的生死之交,也是个团长,名叫侯耀华。
说起安雪雪,沈志轩那冷冽的脸庞上浮现出一抹柔和,紧接着又开始炫耀。
“两个多月前结的婚,还没来得及办酒席,你要拿我当兄弟,记得多准备一点礼钱。”
收的礼多了,他就可以给媳妇买更多的衣服,吃食。
侯耀华捶了下沈志轩的肩膀,笑骂:“你小子钻钱眼里了,要不是我问,你是不是都不打算告诉兄弟我?”
“你媳妇是哪里人?长的怎么样?好相处吗?”
不怪他好奇,其他战友把沈志轩的媳妇说成了天仙。
还说沈志轩这个大老粗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,完全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。
“在我眼里,我媳妇是最漂亮的,知书达理,温柔贤惠,所有的美好形容词都没办法形容她的好。”
来食堂打饭的其他干部见沈志轩在说自己媳妇,都默契的闭上了嘴巴,还特意往跟前凑了凑。
沈志轩也不介意,像个大喇叭似的,说个没完。
侯耀华从沈志轩的形容里,捕捉到了关键信息,严肃起来。
“你媳妇娇生惯养的,咱们这边环境这么恶劣,她能适应的了吗?”
“环境还好说,毕竟咱们一首在改善,物质条件就很难了,说句不好听的,你每个月的工资,说不定还够人家娘家一顿花销。”
“别看她现在意志坚定,在这边待几天后,受不了,吵着闹着要回去,埋怨你咋办?咱们这边可是有前车之鉴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