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 提前遇前世兄弟

周一下午放学。

梁亦欢打算去操场跑跑步。

前世到现在他已经好久没怎么运动过了,好在他是一个不易胖的体质,所以前世他的身材管理还算可以,毕业多年后也没有发福,但是腹肌什么的就不要想了。

现在他打算经常锻炼锻炼,只是为了让自已有一个更健康的身体,也让自已能够有一个更好的体力和敏捷度。

梁亦欢绕着操场一共跑了5圈,配速应该还行,反正同样也跑步的其他人一直在被他超。

跑了5圈下来感觉还行,没有什么累感。

年轻就是好啊,不像前世后来的他,多运动几步就开始喘气了。

跑步结束后,梁亦欢开始往回走。

路过篮球场的时候,他心开始痒痒的,他很喜欢打篮球,篮球可以说是他唯一爱好的运动了,当然体育中的很多项目他也都会关注一下,很多都挺了解,但是生活中进行爱好运动的只有打篮球。

上一周主要是因为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,所以没来过操场这边。

他本来还想跟上周一样想方设法跟她黏一起,但是他突然意识到一定要适可而止,不能太过于黏人,不能追得太紧,不然又会重滔前世的复辙,他一定要时刻谨记这一点。

李诗柔她有着自已的原则和节奏,一但过了线,她就会不舒服,慢慢的就会反感,如果他一直没意识到,那她就会慢慢疏离,最后他和她就会绝无任何可能。

美好的事情总是容易让人沉溺其中的,但是自控力也是一个优秀的人最重要的素质之一,所以尽管梁亦欢真的很想每分每秒都和她相处一起,但是他不得不控制住自已,努力保持一个合适的距离。

突然。

梁亦欢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,他前世最好的朋友秦子华。

为什么说是最好的朋友,是因为秦子华非常懂他,可以说是知已也不为过,前世秦子华也曾多次帮助过他,而且他们不管距离多远,多久没联系,他们始终保持着很好的关系。

前世他上学时期也有很多玩得好的同学朋友,但是出来工作以后,因为圈子不同,久了没联系之后,大家的关系都逐渐生疏了。

只有秦子华,他们是高一分班后的同班同学,此后2年多的高中同学,高中时期他们一起做过很多有趣的事,然后大学不在一个城市,工作后也不在一个城市,但是不管在不在一个圈子,距离多远,多长时间没联系一次,他们的关系都没有任何生疏,始终是那么的好。

当然他们会时不时联系一次,偶尔聚一下。

所以他前世最好的兄弟就是秦子华。

此时他看到秦子华正在球场的一旁跟几个同学一起交涉。

球场上的同学正在进行着半场4v4,因为球场太少,一共也就6个球场,人太多了,所以下午放学这段课余时间基本只能打半场。

梁亦欢看到秦子华他们一起只有三个人,应该是想组队打球,但是三缺一,于是他走了过去。

秦子华此时正烦恼着,他跟几个同学想组队打一会篮球,但是还缺一个,眼看时间飞快流逝,正着急着。

突然他看到一位帅哥向他们这边走来,身高挺高,比他们这几个都高,这身材和走路姿势

一看就是会打球的。

看着帅哥走近,秦子华开口问道:“同学,打球吗?”

梁亦欢等的就是这句话,于是低调回应道:“可以,打一会也行,但是我不太会打。”

“没事,娱乐而已,重在参与,我们这边4V4刚好还缺一人,一起吧,下一队就到我们了。”

见帅哥同意,秦子华挺高兴的,只是没想到这位同学这么好的身材居然不太会打篮球,不过他这么高,篮板至少有保障了。

“可以。”

再次见到这么青春有活力的好兄弟,梁亦欢内心很激动,强忍没有表现出来。

前世,秦子华是一名程序员,估计是太缺乏运动了,作息也不规律,梁亦欢最后见他的时候,只觉得他很瘦,看起来有种病态感。

这一世梁亦欢打算提前跟秦子华建立起好关系,然后拉他一起参与自已的事业。

“到我们,上。”秦子华喊道。

梁亦欢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,前世毕业后基本就不打了,后来心态也不对劲,连最爱打的篮球都激不起他的兴致了。

所以他真的运球都不利索了,好在他投篮的准度还有,虽然跟巅峰期相比差远了但是够用了,开场第一个三分球就命中。

同时他现在的弹跳也不错,虽然前世他的巅峰期是182的身高可以轻松扣篮的,但是那是需要专门练过的,好在他本身弹跳天赋就不错,摘板很容易,现在这些人都抢不过他。

梁亦欢用6投3中的三分,外加一个中距离两分轻松结束这一局。

他们是打11分制的,哪队先得11分为赢方,然后赢方守擂台,输方下场,轮到下一个队上来挑战。

他们现在一共4个队,重复循环。

“兄弟,可以啊,挺准的。”

秦子华有点开心,感觉自已都还没发力就结束了,关键是这位同学就一直投篮,都没见他怎么运球,而且抢篮板也厉害。

“这叫不太会打篮球?怎么感觉我们才是打酱油的。”秦子华在心里嘀咕道。

“运气好,运气好。”梁亦欢笑着回应。

后面几局,梁亦欢就收着打了,让大家都有参与感嘛,该自已收比赛的时候站出来就行。

他打得很轻松,只需要抢抢篮板,打打关键球即可。

连着好几局他们都没有被打败过,梁亦欢倒还好,其他几人却累得不行。

最后除了梁亦欢其他人真的太累了,就不得不输了一局下场休息。

“同学,你也太准了吧。”秦子华累得不行,气喘吁吁道。

“就这,你还说不太会打,真的好坏好坏哦。”

秦子华想起这位同学刚开始说他自已不太会打就很无语,不过他很开心,这是上高中以来自已打得最爽的一场球了,自已这是无意当中找了一个大腿啊。

原来这就是无敌的感觉,真的是多么寂寞,如果不是他们几位体力跟不上,他们能一直打着不输一局。

“对了,怎么称呼啊,兄弟。”

“梁亦欢。”

“我叫秦子华,高一9班的,以后常约球啊欢哥。”秦子华很兴奋道。

一想到以后有大腿可以抱,秦子华真的激动,他是属于人菜瘾还大那一类,没办法,自已身高才刚170,虽然不算太矮但是无奈运动细胞太差了,球感也不好,但是就是莫名地喜欢打篮球。

梁亦欢是他见过打得最好的人,而且秦子华总感觉他远远不止现在看到的水平,他打球太游刃有余了,感觉是高人误入了低端局。

“可以,加下QQ吧,以后约球可以叫上我。”梁亦欢表面平静,但是他内心同样很激动,这一世他们提前了一个学期认识。

“可以可以。”秦子华一听很愉快同意了,到旁边从自已的书包中拿出手机。

就这样,他们很顺利互加了QQ好友。

喜欢运动的男生大都很开朗,很容易打交道,所以他们很快就建立起不错的关系。

刚好时间也差不多了,所以几人结束了球局返回宿舍。

“下次再约,欢哥。”秦子华道别。

“好的,子华。”